「通用希顶语语法」:修訂間差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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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希不强求所有现有的形声字均符合其声旁的意义,但这类形声字必须或则在(现在或历史上)使用汉字的语言中普遍存在,或则是生物和器物的中文名(这类词只要不在基本声部内,通希几乎不修改)。生造字或现有生僻字的含义则严格为声旁加部首。这类字可以任意创造。在实际使用中,有时允许非单射的存在。 |
通希不强求所有现有的形声字均符合其声旁的意义,但这类形声字必须或则在(现在或历史上)使用汉字的语言中普遍存在,或则是生物和器物的中文名(这类词只要不在基本声部内,通希几乎不修改)。生造字或现有生僻字的含义则严格为声旁加部首。这类字可以任意创造。在实际使用中,有时允许非单射的存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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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名和外来语可以增加一个表示含义的部首。如 |
专名和外来语可以增加一个表示含义的部首。如 {{X|1⇧wEkEpedia}}(维基百科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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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= 大小写 === |
=== 大小写 ===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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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段内容是正字法层面的,可能 |
本段内容是正字法层面的,可能'''非'''共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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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名若为汉字词则中写,若为音译词则大写。句首中写,但专名增生的部首仍小写。不用汉写。 |
专名若为汉字词则中写,若为音译词则大写。句首中写,但专名增生的部首仍小写。不用汉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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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 词法 == |
== 词法 ==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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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词缀加诸名词短语(「体言」),不致混淆或模棱两可时,可以不用任何词缀。 |
以下词缀加诸名词短语(「体言」),不致混淆或模棱两可时,可以不用任何词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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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{{绿|i'}}: |
* {{绿|i'}}:位格,关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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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{{绿| |
* {{绿|y'}}:与格,给、到、比、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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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{{绿|D'}}:离格,从 |
* {{绿|D'}}:离格,从、基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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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{{绿|1'}}:位格,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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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{{绿|N'}}:工具格,用 |
* {{绿|N'}}:工具格,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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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{{绿|gi'}}:伴随格,跟 |
* {{绿|gi'}}:伴随格,跟、连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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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{{绿| |
* {{绿|'d}}:属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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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{{绿|'t}}:构成集合名词,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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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是非语法性词缀,可以另列表 |
这些是非语法性词缀,可以另列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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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表示宾语的词缀,关于语序另见下文〈句法〉。 |
没有表示宾语的词缀,关于语序另见下文〈句法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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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= 动词与分词 ===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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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希的分词包括 {{绿|'mi}}、{{绿|'n}}、{{绿|'l}},置于动词或形容词短语(「用言」)。{{X|'mi}} 与 {{X|'n}} 所在句成为从句,须与主句连用。{{X|'mi}} 强调从句修饰主句的事件或主句全句(而非主句的动词),{{X|'n}} 表示从句伴随主句。{{X|'l}} 为形容词性,表示中心词存在这一动作或状态,相当于世界语的 -anta。 |
通希的分词包括 {{绿|'mi}}、{{绿|'n}}、{{绿|'l}},置于动词或形容词短语(「用言」)。{{X|'mi}} 与 {{X|'n}} 所在句成为从句,须与主句连用。{{X|'mi}} 强调从句修饰主句的事件或主句全句(而非主句的动词),{{X|'n}} 表示从句伴随主句。{{X|'l}} 为形容词性,表示中心词存在这一动作或状态,相当于世界语的 -anta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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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绿|g'}} 表示被动,{{绿|s'}} 表示虚拟。一般不显式使用「如果」「既然」「纵使」之类词,而仅用 {{X|'n}} 暗示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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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 句法 == |
== 句法 ==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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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= 并列 === |
=== 并列 ===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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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种成分均可并列。并列可以用汉语习惯的零标记,或用非字词 {{绿|o}}(与)和 {{绿|i}}(或),汉字词 {{绿|4i6}}(又)。形式为「({{X|o}}) x₁ {{X|o}} x₂ {{X|o}} x₃ ({{X|o}})」,即两侧可选,内部必须使用。{{X|4i6}} 表示递进。 |
各种成分均可并列。并列可以用汉语习惯的零标记,或用非字词 {{绿|o}}(与)和 {{绿|i}}(或),汉字词 {{绿|4i6}}(又)。形式为「({{X|o}}) x₁ {{X|o}} x₂ {{X|o}} x₃ ({{X|o}})」,即两侧可选,内部必须使用。{{X|4i6}} 表示递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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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{{X|nV o hi2E o vEE}} 血、汗、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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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{{X|~xueH 4i6 BiT ti3E na !5iL 7ioA 4T?}} 学而时习之,不亦说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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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= 主从 === |
=== 主从 ===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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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容词从句与名词从句均为零标记。关系代词为 {{X|cE}},允许如 {{X|ta}}、{{X|hieH}} 一样加部首。无标记导致从句界限混淆时可以加 {{X|na}} 区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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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{{绿|cE}} 与 {{绿|de}} 表示形容词从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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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名词从句为零标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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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{{绿|'n}} 表示独立主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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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= 体貌、时态、情态 ===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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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希没有表示体貌、时态、情态的语法结构,只须在动词上加修饰,如用 {{绿|H3}} 表示应然。<!-- TODO: 列出简表或贴上词典相关 Category 的链接 -->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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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例外是,{{绿|su}} 作为祈使句的形式主语,用法与汉语的「请」基本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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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= 数量 ===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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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部分汉字数字的希顶音存在 {{X|-H}},有所不便,数位可用下表的变通读法(星号表示与汉字不一致),但语流中的一位数仍建议按汉字读。其中 11—15 一般仅用于表示钟点或十六进制数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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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| class="wikitable"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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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0 || {{X|li8}}* || 1 || {{X|NV}} || 2 || {{X|42}} || 3 || {{X|k2}}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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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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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 || {{X|He}} || 5 || {{X|wiA}} || 6 || {{X|li6}}* || 7 || {{X|qE}}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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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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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8 || {{X|ba}}* || 9 || {{X|ju6}} || 10 || {{X|Huo}} || 11 || {{X|di3}}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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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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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2 || {{X|lia}} || 13 || {{X|wi8}} || 14 || {{X|yuo}} || 15 || {{X|hT}}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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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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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百 || {{X|biY}} || 千 || {{X|q2}} || 万 || {{X|w2}} || 亿 || {{X|V5E}}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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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}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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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位数的规则与世界语相同<ref>当然,仅限低于 100 万时。</ref>,或者依次读出各位。例如 300,602 可以读 {{X|k2 Huo w2 li6 biY 42}}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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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汉字词 {{绿|p2}} 表示序数词,如 {{X|NV'p2}}(第一)、300,602{{X|'p2}}(第 300,602)。基数词与序数词均可加在名词的前方或后方。注意序数词与 {{绿|'H}} 形容词构词不同,后者表示组合的含义,相当于世界语的 -opa 或 -ope,如 {{X|Huo'H}}(十人一组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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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 注释 ==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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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X|na}} 是一个调节韵律结构的分隔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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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references />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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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23年3月27日 (一) 23:21 的最新修訂
通用希頂語語法主要基於漢語語法,但經過大幅簡化。
原則
工程學可能會為自由(可用性)與系統簡易的衝突犯難。雖然說話者需要足夠自由(或便利)的表達方式,但不應為此引入贅餘或不規則的語法,因為這樣顯著增加學習難度。另外,不能由無關的多種規則表示同一語義,這是正交性原則;應保留一種規則,並使之強大到足以表達所有相關語義。
在規則儘量少的條件下,儘量給說話者以自由。例如,可以用多種語序,但語序改變前後的語句應由相同的語法規則管轄。
只要精心設計,可以相當成功避免自由與簡易的權衡。
形態類型
所謂形態類型,就是一個詞如何構成。
黃雀飛的工作確立了希頂語的抑揚格原則。通希基本保持部首意義,並在部首之外增加一些語法性詞綴。
通希不強求所有現有的形聲字均符合其聲旁的意義,但這類形聲字必須或則在(現在或歷史上)使用漢字的語言中普遍存在,或則是生物和器物的中文名(這類詞只要不在基本聲部內,通希幾乎不修改)。生造字或現有生僻字的含義則嚴格為聲旁加部首。這類字可以任意創造。在實際使用中,有時允許非單射的存在。
專名和外來語可以增加一個表示含義的部首。如 (維基百科)。
大小寫
本段內容是正字法層面的,可能非共識。
專名若為漢字詞則中寫,若為音譯詞則大寫。句首中寫,但專名增生的部首仍小寫。不用漢寫。
虛詞
通希的實詞包括首字母大寫的外來語,及遵循「完整音節+部首」格式的希頂漢字。虛詞則習慣用不完整音節表示,不象理語中能從發音辨別,通希的這一區分是完全正字法的。例如 ' 的發音等於希頂漢字 /冀,正如日語的 to 可能是條件句標記 と 或漢字「都」等的發音;通希的不完整音節略似日語的平假名(我們已使同音漢字侭量罕用,以免語義衝突)。由於不完整音節不能拼讀,寫法與發音可能存在差異。
詞法
名詞與格
以下詞綴加諸名詞短語(「體言」),不致混淆或模稜兩可時,可以不用任何詞綴。
沒有表示賓語的詞綴,關於語序另見下文〈句法〉。
動詞與分詞
通希的分詞包括 '、'、',置於動詞或形容詞短語(「用言」)。' 與 ' 所在句成為從句,須與主句連用。' 強調從句修飾主句的事件或主句全句(而非主句的動詞),' 表示從句伴隨主句。' 為形容詞性,表示中心詞存在這一動作或狀態,相當於世界語的 -anta。
' 表示被動,' 表示虛擬。一般不顯式使用「如果」「既然」「縱使」之類詞,而僅用 ' 暗示之。
句法
SVO—主謂賓、SOV—主賓謂、VOS—謂賓主是通希合法的語序。形容詞可能在名詞之前或之後。
並列
各種成分均可並列。並列可以用漢語習慣的零標記,或用非字詞 (與)和 (或),漢字詞 (又)。形式為「() x₁ x₂ x₃ ()」,即兩側可選,內部必須使用。 表示遞進。
主從
形容詞從句與名詞從句均為零標記。關係代詞為 ,允許如 、 一樣加部首。無標記導致從句界限混淆時可以加 區分。
雜項
體貌、時態、情態
通希沒有表示體貌、時態、情態的語法結構,只須在動詞上加修飾,如用 表示應然。
一個例外是, 作為祈使句的形式主語,用法與漢語的「請」基本相同。
數量
由於部分漢字數字的希頂音存在 -,有所不便,數位可用下表的變通讀法(星號表示與漢字不一致),但語流中的一位數仍建議按漢字讀。其中 11—15 一般僅用於表示鐘點或十六進制數字。
0 | * | 1 | | 2 | | 3 | |
4 | | 5 | | 6 | * | 7 | * |
8 | * | 9 | | 10 | | 11 | |
12 | | 13 | | 14 | | 15 | * |
百 | | 千 | | 萬 | | 億 | |
多位數的規則與世界語相同[2],或者依次讀出各位。例如 300,602 可以讀 。
用漢字詞 表示序數詞,如 '(第一)、300,602'(第 300,602)。基數詞與序數詞均可加在名詞的前方或後方。注意序數詞與 ' 形容詞構詞不同,後者表示組合的含義,相當於世界語的 -opa 或 -ope,如 '(十人一組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