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用希顶语语法:修订间差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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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[黄雀飞]]的工作确立了希顶语的抑扬格原则。通希基本保持部首意义,并在部首之外增加一些语法性词缀。 | [[黄雀飞]]的工作确立了希顶语的抑扬格原则。通希基本保持部首意义,并在部首之外增加一些语法性词缀。 | ||
通希不强求所有现有的形声字均符合其声旁的意义,但这类形声字必须或则在(现在或历史上)使用汉字的语言中普遍存在,或则是生物和器物的中文名(这类词只要不在基本声部内,通希几乎不修改)。生造字或现有生僻字的含义则严格为声旁加部首。这类字可以任意创造。 | 通希不强求所有现有的形声字均符合其声旁的意义,但这类形声字必须或则在(现在或历史上)使用汉字的语言中普遍存在,或则是生物和器物的中文名(这类词只要不在基本声部内,通希几乎不修改)。生造字或现有生僻字的含义则严格为声旁加部首。这类字可以任意创造。在实际使用中,有时允许非单射的存在。 | ||
专名和外来语可以增加一个表示含义的部首。如 | 专名和外来语可以增加一个表示含义的部首。如 {{X|1⇧wEkEpedia}}(维基百科)。 | ||
=== 大小写 === | === 大小写 === | ||
本段内容是正字法层面的,可能'''非'''共识。 | |||
专名若为汉字词则中写,若为音译词则大写。句首中写,但专名增生的部首仍小写。不用汉写。 | 专名若为汉字词则中写,若为音译词则大写。句首中写,但专名增生的部首仍小写。不用汉写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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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南小鸟 {{x|~n2 ~HxL ~nuL}}<ref>這可能不是此人物的正確漢字寫法,只是習慣。</ref> 或 {{x|⇧mElamE ⇧kotor'E}} | * 南小鸟 {{x|~n2 ~HxL ~nuL}}<ref>這可能不是此人物的正確漢字寫法,只是習慣。</ref> 或 {{x|⇧mElamE ⇧kotor'E}} | ||
* 拜登 {{x|⇧bYd8}} | * 拜登 {{x|⇧bYd8}} | ||
=== 虚词 === | |||
通希的实词包括首字母大写的外来语,及遵循「完整音节+部首」格式的希顶汉字。虚词则习惯用不完整音节表示,不象{{ruby|理语|lojban}}中能从发音辨别,通希的这一区分是完全正字法的。例如 {{X|N'}} 的发音等于希顶汉字 {{X|N1}}/冀,正如日语的 {{lang|ja|to}} 可能是条件句标记 {{lang|ja|と}} 或汉字「都」等的发音;通希的不完整音节略似日语的平假名(我们已使同音汉字侭量罕用,以免语义冲突)。由于不完整音节不能拼读,写法与发音可能存在差异。 | |||
== 词法 == | == 词法 == | ||
* {{绿|i'}}: | === 名词与格 === | ||
* {{绿| | 以下词缀加诸名词短语(「体言」),不致混淆或模棱两可时,可以不用任何词缀。 | ||
* {{绿|D'}}:离格,从 | * {{绿|i'}}:位格,关于 | ||
* {{绿|y'}}:与格,给、到、比、为 | |||
* {{绿|D'}}:离格,从、基于 | |||
* {{绿|N'}}:工具格,用 | * {{绿|N'}}:工具格,用 | ||
* {{绿|gi'}}:伴随格,跟 | * {{绿|gi'}}:伴随格,跟、连同 | ||
* {{绿| | * {{绿|'d}}:属格 | ||
* {{绿|' | <!----------------------- | ||
* | 这些是非语法性词缀,可以另列表 | ||
* {{绿|'r}}:者 | |||
* {{绿|'7}}:的工具 | |||
* {{绿|'H}}:形容词化 | * {{绿|'H}}:形容词化 | ||
* {{绿|'n}}:表示数量 | * {{绿|'n}}:表示数量 | ||
* {{绿|'di}}:表示抽象概念 | * {{绿|'di}}:表示抽象概念 | ||
=== {{X|mi}} |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> | ||
{{X|mi}} | 没有表示宾语的词缀,关于语序另见下文〈句法〉。 | ||
=== 动词与分词 === | |||
通希的分词包括 {{绿|'mi}}、{{绿|'n}}、{{绿|'l}},置于动词或形容词短语(「用言」)。{{X|'mi}} 与 {{X|'n}} 所在句成为从句,须与主句连用。{{X|'mi}} 强调从句修饰主句的事件或主句全句(而非主句的动词),{{X|'n}} 表示从句伴随主句。{{X|'l}} 为形容词性,表示中心词存在这一动作或状态,相当于世界语的 -anta。 | |||
{{绿|g'}} 表示被动,{{绿|s'}} 表示虚拟。一般不显式使用「如果」「既然」「纵使」之类词,而仅用 {{X|'n}} 暗示之。 | |||
== 句法 == | == 句法 ==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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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= 并列 === | === 并列 === | ||
各种成分均可并列。并列可以用汉语习惯的零标记,或用非字词 {{绿|o}}(与)和 {{绿|i}}(或),汉字词 {{绿|4i6}}(又)。形式为「({{X|o}}) x₁ {{X|o}} x₂ {{X|o}} x₃ ({{X|o}})」,即两侧可选,内部必须使用。{{X|4i6}} 表示递进。 | 各种成分均可并列。并列可以用汉语习惯的零标记,或用非字词 {{绿|o}}(与)和 {{绿|i}}(或),汉字词 {{绿|4i6}}(又)。形式为「({{X|o}}) x₁ {{X|o}} x₂ {{X|o}} x₃ ({{X|o}})」,即两侧可选,内部必须使用。{{X|4i6}} 表示递进。 | ||
=== 主从 === | |||
形容词从句与名词从句均为零标记。关系代词为 {{X|cE}},允许如 {{X|ta}}、{{X|hieH}} 一样加部首。无标记导致从句界限混淆时可以加 {{X|na}} 区分。 | |||
=== | == 杂项 == | ||
=== 体貌、时态、情态 === | |||
* | 通希没有表示体貌、时态、情态的语法结构,只须在动词上加修饰,如用 {{绿|H3}} 表示应然。<!-- TODO: 列出简表或贴上词典相关 Category 的链接 --> | ||
*{{ | |||
一个例外是,{{绿|su}} 作为祈使句的形式主语,用法与汉语的「请」基本相同。 | |||
=== 数量 === | |||
由于部分汉字数字的希顶音存在 {{X|-H}},有所不便,数位可用下表的变通读法(星号表示与汉字不一致),但语流中的一位数仍建议按汉字读。其中 11—15 一般仅用于表示钟点或十六进制数字。 | |||
{| class="wikitable"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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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0 || {{X|li8}}* || 1 || {{X|NV}} || 2 || {{X|42}} || 3 || {{X|k2}}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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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 || {{X|He}} || 5 || {{X|wiA}} || 6 || {{X|li6}}* || 7 || {{X|qE}}*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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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8 || {{X|ba}}* || 9 || {{X|ju6}} || 10 || {{X|Huo}} || 11 || {{X|di3}}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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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2 || {{X|lia}} || 13 || {{X|wi8}} || 14 || {{X|yuo}} || 15 || {{X|hT}}*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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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百 || {{X|biY}} || 千 || {{X|q2}} || 万 || {{X|w2}} || 亿 || {{X|V5E}} | |||
|} | |||
多位数的规则与世界语相同<ref>当然,仅限低于 100 万时。</ref>,或者依次读出各位。例如 300,602 可以读 {{X|k2 Huo w2 li6 biY 42}}。 | |||
{{X| | 用汉字词 {{绿|p2}} 表示序数词,如 {{X|NV'p2}}(第一)、300,602{{X|'p2}}(第 300,602)。基数词与序数词均可加在名词的前方或后方。注意序数词与 {{绿|'H}} 形容词构词不同,后者表示组合的含义,相当于世界语的 -opa 或 -ope,如 {{X|Huo'H}}(十人一组)。 | ||
== | == 注释 == | ||
<references /> | <references /> | ||
[[分类:希顶方言]] |
2023年3月27日 (一) 23:21的最新版本
通用希顶语语法主要基于汉语语法,但经过大幅简化。
原则
工程学可能会为自由(可用性)与系统简易的冲突犯难。虽然说话者需要足够自由(或便利)的表达方式,但不应为此引入赘余或不规则的语法,因为这样显著增加学习难度。另外,不能由无关的多种规则表示同一语义,这是正交性原则;应保留一种规则,并使之强大到足以表达所有相关语义。
在规则尽量少的条件下,尽量给说话者以自由。例如,可以用多种语序,但语序改变前后的语句应由相同的语法规则管辖。
只要精心设计,可以相当成功避免自由与简易的权衡。
形态类型
所谓形态类型,就是一个词如何构成。
黄雀飞的工作确立了希顶语的抑扬格原则。通希基本保持部首意义,并在部首之外增加一些语法性词缀。
通希不强求所有现有的形声字均符合其声旁的意义,但这类形声字必须或则在(现在或历史上)使用汉字的语言中普遍存在,或则是生物和器物的中文名(这类词只要不在基本声部内,通希几乎不修改)。生造字或现有生僻字的含义则严格为声旁加部首。这类字可以任意创造。在实际使用中,有时允许非单射的存在。
专名和外来语可以增加一个表示含义的部首。如 (维基百科)。
大小写
本段内容是正字法层面的,可能非共识。
专名若为汉字词则中写,若为音译词则大写。句首中写,但专名增生的部首仍小写。不用汉写。
虚词
通希的实词包括首字母大写的外来语,及遵循「完整音节+部首」格式的希顶汉字。虚词则习惯用不完整音节表示,不象理语中能从发音辨别,通希的这一区分是完全正字法的。例如 ' 的发音等于希顶汉字 /冀,正如日语的 to 可能是条件句标记 と 或汉字「都」等的发音;通希的不完整音节略似日语的平假名(我们已使同音汉字侭量罕用,以免语义冲突)。由于不完整音节不能拼读,写法与发音可能存在差异。
词法
名词与格
以下词缀加诸名词短语(「体言」),不致混淆或模棱两可时,可以不用任何词缀。
没有表示宾语的词缀,关于语序另见下文〈句法〉。
动词与分词
通希的分词包括 '、'、',置于动词或形容词短语(「用言」)。' 与 ' 所在句成为从句,须与主句连用。' 强调从句修饰主句的事件或主句全句(而非主句的动词),' 表示从句伴随主句。' 为形容词性,表示中心词存在这一动作或状态,相当于世界语的 -anta。
' 表示被动,' 表示虚拟。一般不显式使用「如果」「既然」「纵使」之类词,而仅用 ' 暗示之。
句法
SVO—主谓宾、SOV—主宾谓、VOS—谓宾主是通希合法的语序。形容词可能在名词之前或之后。
并列
各种成分均可并列。并列可以用汉语习惯的零标记,或用非字词 (与)和 (或),汉字词 (又)。形式为「() x₁ x₂ x₃ ()」,即两侧可选,内部必须使用。 表示递进。
主从
形容词从句与名词从句均为零标记。关系代词为 ,允许如 、 一样加部首。无标记导致从句界限混淆时可以加 区分。
杂项
体貌、时态、情态
通希没有表示体貌、时态、情态的语法结构,只须在动词上加修饰,如用 表示应然。
一个例外是, 作为祈使句的形式主语,用法与汉语的「请」基本相同。
数量
由于部分汉字数字的希顶音存在 -,有所不便,数位可用下表的变通读法(星号表示与汉字不一致),但语流中的一位数仍建议按汉字读。其中 11—15 一般仅用于表示钟点或十六进制数字。
0 | * | 1 | | 2 | | 3 | |
4 | | 5 | | 6 | * | 7 | * |
8 | * | 9 | | 10 | | 11 | |
12 | | 13 | | 14 | | 15 | * |
百 | | 千 | | 万 | | 亿 | |
多位数的规则与世界语相同[2],或者依次读出各位。例如 300,602 可以读 。
用汉字词 表示序数词,如 '(第一)、300,602'(第 300,602)。基数词与序数词均可加在名词的前方或后方。注意序数词与 ' 形容词构词不同,后者表示组合的含义,相当于世界语的 -opa 或 -ope,如 '(十人一组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