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用希顶语语法:修订间差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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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种成分均可并列。并列可以用汉语习惯的零标记,或用非字词 {{绿|o}}(与)和 {{绿|i}}(或),汉字词 {{绿|4i6}}(又)。形式为「({{X|o}}) x₁ {{X|o}} x₂ {{X|o}} x₃ ({{X|o}})」,即两侧可选,内部必须使用。{{X|4i6}} 表示递进。 | 各种成分均可并列。并列可以用汉语习惯的零标记,或用非字词 {{绿|o}}(与)和 {{绿|i}}(或),汉字词 {{绿|4i6}}(又)。形式为「({{X|o}}) x₁ {{X|o}} x₂ {{X|o}} x₃ ({{X|o}})」,即两侧可选,内部必须使用。{{X|4i6}} 表示递进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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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1月8日 (二) 14:41的版本
通用希顶语语法主要基于汉语语法,但经过大幅简化。
原则
工程学可能会为自由(可用性)与系统简易的冲突犯难。虽然说话者需要足够自由(或便利)的表达方式,但不应为此引入赘余或不规则的语法,因为这样显著增加学习难度。另外,不能由无关的多种规则表示同一语义,这是正交性原则;应保留一种规则,并使之强大到足以表达所有相关语义。
在规则尽量少的条件下,尽量给说话者以自由。例如,可以用多种语序,但语序改变前后的语句应由相同的语法规则管辖。
只要精心设计,可以相当成功避免自由与简易的权衡。
形态类型
所谓形态类型,就是一个词如何构成。
黄雀飞的工作确立了希顶语的抑扬格原则。通希基本保持部首意义,并在部首之外增加一些语法性词缀。
通希不强求所有现有的形声字均符合其声旁的意义,但这类形声字必须或则在(现在或历史上)使用汉字的语言中普遍存在,或则是生物和器物的中文名(这类词只要不在基本声部内,通希几乎不修改)。生造字或现有生僻字的含义则严格为声旁加部首。这类字可以任意创造。在实际使用中,有时允许非单射的存在。
专名和外来语可以增加一个表示含义的部首。如 -(物灵)、(维基百科)。
大小写
本段内容是正字法层面的,可能<red>非</red>共识。
专名若为汉字词则中写,若为音译词则大写。句首中写,但专名增生的部首仍小写。不用汉写。
虚词
通希的实词包括首字母大写的外来语,及遵循「完整音节+部首」格式的希顶汉字。虚词则习惯用不完整音节表示,不象理语中能从发音辨别,通希的这一区分是完全正字法的。例如 ' 的发音等于希顶汉字 /冀,正如日语的 to 可能是条件句标记 と 或汉字「都」等的发音;通希的不完整音节略似日语的平假名(我们已使同音汉字侭量罕用,以免语义冲突)。由于不完整音节不能拼读,写法与发音可能存在差异。
词法
以下词缀加诸名词短语(「体言」),不致混淆或模棱两可时,可以不用任何词缀。
没有表示宾语的词缀,关于语序另见下文〈句法〉。
分词
通希的分词包括 '、'、',置于动词或形容词短语(「用言」)。' 与 ' 所在句成为从句,须与主句连用。' 强调从句修饰主句的事件或主句全句(而非主句的动词),' 表示从句伴随主句。' 为形容词性,表示中心词存在这一动作或状态,相当于世界语的 -anta。
句法
SVO—主谓宾、SOV—主宾谓、VOS—谓宾主是通希合法的语序。形容词可能在名词之前或之后。
并列
各种成分均可并列。并列可以用汉语习惯的零标记,或用非字词 (与)和 (或),汉字词 (又)。形式为「() x₁ x₂ x₃ ()」,即两侧可选,内部必须使用。 表示递进。
主从
形容词从句与名词从句均为零标记。关系代词为 ,允许如 、 一样加部首。无标记导致从句界限混淆时可以加 区分。
杂项
体貌、时态、情态
通希没有表示体貌、时态、情态的语法结构,只须在动词上加修饰,如用 表示应然。
一个例外是, 作为祈使句的形式主语,用法与汉语的「请」基本相同。
数量
由于部分汉字数字的希顶音存在 -,有所不便,数位可用下表的变通读法(星号表示与汉字不一致),但语流中的一位数仍建议按汉字读。其中 11—15 一般仅用于表示钟点或十六进制数字。
0 | * | 1 | | 2 | | 3 | |
4 | | 5 | | 6 | * | 7 | * |
8 | * | 9 | | 10 | | 11 | |
12 | | 13 | | 14 | | 15 | * |
百 | | 千 | | 万 | | 亿 | |
多位数的规则与世界语相同[2],或者依次读出各位。例如 300,602 可以读 。
用汉字词 表示序数词,如 '(第一)、300,602'(第 300,602)。基数词与序数词均可加在名词的前方或后方。